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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8日,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,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。缴存人家庭在重庆市辖区内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,提取额度按以下标准执行: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由1500元/月提高到1800元/月(21600元/年),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由3000元/月提高到3600元/月(43200元/年);中心城区外其他区县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由1200元/月提高到1500元/月(18000元/年),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由2400元/月提高到3000元/月(36000元/年)。
缴存人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,在重庆辖区内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,提取额度按以下标准执行:中心城区缴存人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到每人2700元/月(32400元/年),夫妻双方为5400元/月(64800元/年);中心城区外其他区县缴存人在现行标准基础上,提高到每人2250元/月(27000元/年),夫妻双方为4500元/月(54000元/年)。
(中国小康网综合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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