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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界1月6日消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(试行第十版),重点修订内容如下:
①对疾病名称进行了调整,将疾病名称由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更名为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。
②为进一步提高临床诊疗效率,更好实现快速收治,十版方案不再判定“疑似病例”。
③在诊断标准中增加了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”。
④对临床分型进行了调整,主要根据感染者病情严重程度,分为“轻型、中型、重型、危重型”,更加符合临床实际。
⑤因时因势调整收治策略,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。
⑥进一步完善了治疗方法,将我国已经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纳入新版诊疗方案,进一步丰富抗病毒治疗手段。
⑦不再对感染者出院时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,而是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新冠病毒感染、基础疾病或其他疾病诊疗及健康恢复状况等进行综合研判。
⑧调整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,进一步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,做好患者分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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